懷孕前三個月不說的約定成俗,是因為不健康的胚胎多於此期間淘汰,我在小饅頭走之前曾以為三個月也太小題大作了,總覺得懷孕是比較難的,一懷就一定會順順利利的生下來啊!邱媽媽和斐媽都沒有流產經驗,自然也不會過於操心的叮嚀我這個那個。失去寶寶以後家人親友為了安慰我們,分享了無數過來人經驗,初期流產的就別說了,我們還聽過跟我同期卻是無預警在如廁時流掉,爸爸親手撿起的、懷孕到六七個月沒的、預產期前一週失去心跳的...最令人心驚的是今天同事彼得分享的:他們的第一胎在四十一週,預產期後一週走的,之前的產檢一切正常。彼得敘述時眼角有些溼潤,我只知道他才升格當爸爸,寶寶已經六個月大了,卻不知道也沒想過這是努力三四年來得到的珍貴小生命。

聽了三個多禮拜“這其實是很平常“的安慰,心情的確平復許多,甚至有些“只十七週有什麼好難過“的不好意思,但也不禁想人家分享固然好意,但這些可怕的故事聽多了,還不少人經歷多次懷孕中的意外...一點不想面臨第二次這種難過的我哪還有勇氣挑戰?

彼得好像看出我的害怕般說,那是一段非常難過的回憶,之後他們也失敗了幾次,但他們現在有了個健康寶寶,如果他們要試上十年才能換來為人父母的喜悅,仍然是值得的。

報酬越高風險越高,想我們也會一直試到非得給人把屎把尿那天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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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itnua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