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現"我"是去丹麥交換學生那年,第一次離家獨立,第一次不用在每天的生活裡當誰的女兒誰的姐姐誰的誰,必須得好好和自己相處,我從一開始的濃烈鄉愁到後來的自在享受,回台灣後拾起了暫時放下的其他身分,但沒忘記放在"我"的後面,不是為了把自己當作世界中心人家活該當我生命配角的自私,而是提醒自己別搶了別人對自己生命負責的應該。

那之後第一次意識到要把"我"往後退一位是和小斐討論起結婚的那個下午,交往期間不管世界多麼粉紅也從沒忘記未來建築在自己之上,幻想太多和他一起的藍圖萬一分手怎麼辦?所以念MBA和畢業後要找的工作都是為自己,沒把他牽扯進來,降他不用為我的任何選擇負責。決定共組家庭代表"我"要退居在"我們"之後,從此以後做的任何決定不能只考慮自己,好在小斐雖然不是李大仁,也從來都支持鼓勵我做自己,所以"我"雖然退了一步,但還是強烈的存在著。

為人母後"我"不得不再往角落走去,我是懷孕育嬰的那個,對事業的熱血和去冰島/秘魯/印度/埃及....的夢自然不用想了,從來都視為理所當然的週末睡到自然醒、心情好出門逛街還是喝咖啡、就是想發懶甚麼都不想做...全體和"我"一起封箱,被"我=馬媽媽"取代。

然後有了兔寶,才又能睡足八小時呢,一切再從頭來過,餵奶、把屎把尿、睡眠不足

婚前和小斐的共識是生三個孩子,也許我太自私,在"要老三"和"不想放棄全部的我"之間,我毫不猶豫的和老三說再見。

我也知道,事業過兩年可以再打拼,"我"等小孩慢慢大了可以再找回來,生小孩卻是過了一定時間就生不出來了,但我還是捨不得完全的把"我"放下個幾年,不要說幾年了,一個上午就很難熬。

我愛我的先生我的小孩,我每天都感謝天主讓他們走進我的生命,我並不後悔為人妻為人母,但我好有限,沒一鼓作氣生老三或許日後會遺憾,但誰的生命能是完美的?也許有老三後我反而有沒能給每個孩子更多資源、給老公和自己更多時間的後悔,遺憾和後悔的選擇題,我選擇知足,有兩個健康的孩子已經是好大的恩寵了。生三個不是只為一個數字,帶一個生命到這個世界上是要負責的,如果不能有足夠的正面能量,對那個為了達成目標的老三,和已經有的老大和老二,都不公平。

所以我自私的想保留"我"。

原來我的母愛好薄弱。


PS - 被問要不要拼一個女兒,我說"不想拿婚姻當賭注"不是玩笑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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