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馬小斐變成情侶的關鍵法蘭克福週末後,我就再也無法輕易從他老兄嘴裡探聽前女友的總總,我知道的是沒什麼價值的:在我之前有個兩年的、兩個月的、兩週的三個女友,他在認識我前的假期中義氣幫友把妹,親了一個愛沙尼亞女孩,及他的初體驗是XX歲(1),所以我就一直以number 4自居,那他當然是我的number 1啦~

前幾天突然聊到初吻,原來我心目中的害羞轉學小男孩,初吻發生在十三歲,親吻對象是個已經有接吻經驗的女孩,我揚起眉毛:那有伸舌頭嗎?馬小斐一付理所當然:那才叫吻啊~邱小雯:那也算是女朋友啊~,馬小斐:一小段時候吧,但是我們是小朋友啊,那不算~

哇,我真是太單純了,怎麼能相信馬先生連我就只交過四個女友、年輕時英俊挺拔的斐哥娶了第三任女友Sophie呢?原來還有不算的啊~

我馬上運用剛練習的case cracking skills(2):你從十三歲到十九歲交第一個“正式“女友中間的六年,保守一點估計一年親四個女生,那也有二十四個啊~十九歲之後的“空窗期“也許有其他如親愛沙尼亞女孩的舉動,加點buffer...原來我不是第四號,我是五十三!

馬小斐聽我難得如此有條理的舉證,仍舊不肯鬆口台面上下的前女友總數為何,揪著嘴湊過來:妳不是我第一個親的,但我希望妳是我最後一個親的...

那不是廢話,不然你要結婚結假的啊,自然是沒有別的小菜可吃囉


1. 我第一次去Thionville看他的週末他收到一個電話問卷調查,沒想到我尚不靈光的法文,讓我聽懂了如此寶貴的資訊
2. 顧問公司的面試會考解case,我只是練習來變得邏輯一點罷了,好朋友都知道我跳躍式思考及沒有邏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titnua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