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相信自己寫下如此通俗的標題,不過說我愛上王力宏也是很合理的,一來他比我大兩歲,年齡來說非常適合,再來他又高又帥(ㄟ,突然發現我們家小斐也有符合又高又帥這四個字耶)又有才華,會多種語言多種樂器,認真用功上進愛惜羽毛...就連他英文名字也用Wang LeeHom這點我都很欣賞,雖然說我也在地球的某角落以Alice走跳,但那比較是小時候還不大懂事時開始的,後來成了聖名也算是正式的名字之一,恩,扯遠了,重點就是尤其欣賞他正面利用自己的偶像身分不論是推廣公益還是推廣中國傳統音樂,有錢這點說到這已算是微不足道的bonus了。

上週五晚上在家抱佛腳牛肉捲餅時想邊找個節目看,想到在康熙看過王力宏宣傳戀愛通告,沒甚麼期待想法的看了,看完不得了,整個愛上王力宏,然後抬頭一想:我嫁了個一點都不像他的人ㄟ?

只能說王力宏非常聰明,第一部導的電影找了非常適合的題材,幾乎是在演自己,這樣的故事怎能沒說服力?還有他拿手的唱歌部分,我才又想起他唱歌其實很好聽呢,自彈自唱的男人帥度真會加兩百分,連每天幫小娃兒把屎把尿的家庭主婦都要小鹿亂撞了。

話說回我嫁了個跟我剛愛上的男人幾乎沒相似處的人,在這跟年輕對愛情還有憧憬的妹妹們分享一下,偶像被人愛上的那個形象不一定可以朝夕共處甚至隨興放屁挖鼻屎,就像漂亮的旗袍得穿塑身衣才能硬套上身,一定就沒家居服來得舒服輕鬆。所以要給我選的話(最好是王力宏可以給我選)我還是要小斐啦。

但被我嫁的那位先生倒是覺得自己和老婆剛迷上的歌手有像,"我很會打電腦,那姿勢也很像彈鋼琴啊~如果你要我也可以學鋼琴啊"、"也有很多女生想嫁給我,卻因為你得到了我而心碎...",馬太太:"喔?有多少呢?",馬先生:"反正就是有啦"

馬太太迷戀人事物都是一陣子的,那就讓我好好的愛一下王力宏吧。

每天要播好幾次來聽的你不知道的事



喔對了我們家小米現在的志向不是婦產科醫師了,我們以後要學鋼琴和二胡,當王力宏啦。


寫到尾聲小斐突然走進房間來說:我愛妳,雖然我不會彈鋼琴....哇,也太厲害了吧,他也很清楚老婆有段迷戀期的特性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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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itnua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