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寓裡所有的家具都是我自己的,窗簾燈泡不用說,爐子、鍋碗瓢盆、刀具砧板…也得自力無中生有,水龍頭洗手台等我並不確定房東原先有無添附,聽朋友說過 她找房子時曾看過一間只有「出水孔」,洗手台等都得自行購買的公寓,想八成我的浴室、廚房的水龍頭也是前任房客留下來的,不過當然我也得付錢買。
因為並無在德國老死的打算,不想投資太多在無法攜回台灣的家具上,在德國就只買了生活必需品如床、炒菜鍋等,冬天回台灣時也帶回了一大堆家裡堆著不用的餐 具贈品(碗、盤、刀叉、紐西蘭航空贊助的塑膠杯等),浴簾、腳墊也一併千里迢迢的搬來,日常生活裡有「未來可廢物利用」潛力的東西也絕不丟棄,像土司袋上 的束口、麵包店給的紙袋、超市裡裝蔬果的塑膠盒等,想回台灣時這些不值錢的東西可以直接丟掉,自然也希望所有東西可以撐到那時候。
無奈人越小心,越有欲速則不達、適得其反的效果,幾個禮拜前不小心敲碎了一個去年在Stuttgart Wine festival買的紀念玻璃杯,心痛不已,剛剛在進行週日例行工作--準備一週菜餚--時,又一時大意摔壞了一個泡麵碗,雖然也是塑膠贈品,但仍是我參 差不齊的餐具裡的大將,彎身撿起裂成兩半的屍身,含淚接受無法以強力膠修補的事實,深吸一口氣,一邊默唸著:歲歲平安、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一邊扔進垃圾桶 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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