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篇>>

我就知道沒一件事能輕鬆解決, 好在過去的兩個禮拜中練習了滿多坎坷和碰釘子經驗, 現在的耐受度已經大為提升。

昨天晚上和房東見面,本想只是彼此認識一下,沒想到被帶進一間小辦公室,還要先填基本資料表,才知道這個家庭根本是以租房子為業!在Oberrad還是個 小農莊的時候他們家務農,後來因法蘭克福漸漸興起,農地漸少,他們就轉行當房東。他們在Oberrad有一百間左右的公寓呢!

因為語言不通,只能請我的前任房客Patrik幫我代言。在德國租房子都要簽約, 約期滿之前想搬家的話必須前三個月提出; 換句話說就是提出搬家後還得再付三個月房租, 除非找到人續租, 我就等於是續Patrik的約。(恩…有種中文變爛感>_<)

Patrik在那住了六年, 所以他不停安慰我房東人很好, 可是我看他們一家三口表情嚴肅 (典型德國人!!), 實在感覺不出來他們喜不喜歡我, 我有沒有通過這個面試。他們交談間我僅能大略聽懂他們討論的主題, 但並插不上話。總之他們要知道我有沒有簽證、有沒有工作、有沒有錢付房租…還好我昨天白天去市政廳, 所有文件都在身上, 就一下拿護照給他們檢查、一下給他們看工作合約…最後連freelancer agency寫給市政廳的推薦信都拿出來了! 好在他們應該沒有租給外國人的經驗, 不知道我有拿不到簽證的風險…你們不能說啊! 因為我是freelancer, 沒有固定月薪, 實在不知道要說多少(尤其現在根本還不能拿錢:’( ), 最後他們要我請公司開證明, 說明我的月薪, 才算完成審核我的程序。

不過Patrik後來翻譯他們談話內容時說, 房東一家對我的第一印象還不錯, 等他們拿到我的月薪證明後就可以簽合約了…天哪! 為什麼每件事情都這麼複雜? 不過換個角度想, 跟德國人磨耐性會受益匪淺吧? 能培養謹慎小心的工作態度:P

附上我未來公寓的照片, 不過請想像沒有傢俱後的樣子, 德國大部分的房東是不準備傢俱的。好在Patrik用300歐元賣給我他的廚房 (爐子、冰箱和櫃子) 、洗衣機及一些他不想帶走的傢俱, 在拿到簽證前除了要睡地上必須吃苦耐勞外, 至少還有一張單人沙發椅和老爺電視機可以看, 最重要的是有睡袋和大同電鍋!

想想, 為什麼我不留在台灣當個乖巧的女兒, 有份穩定的工作及交個穩定的男友呢? 可是這條路是自己選擇的, 就算要吃些苦也不能輕易放棄! 國父也是革命十一次才成功嘛! 恩, 扯遠了:P

<<簽證篇>>

申請之初Stuttgart市政廳問我為什麼以學生身分來, 現在卻要工作, 我必須解釋這個身份的轉變。當然我來的時候並不是學生, 但台灣的AIESEC交換計畫是畢業兩年內都可申請, 所以我是合格的, 但學生身分卻不是真的 (好啦, 這也是萬萬要保密啦) 。此外, 公司還要解釋為什麼要用我, 因為失業的德國人太多, 他們必須知道為什麼非用我不可。

我把能提供的文件都傳真過去後, 那位小姐卻說她英文不好, 還是不清楚我那份實習是為了什麼, 現在她又要求一份證明說我已’成功的’完成我的實習…好, 現在知道了, 跟德國人交涉的原則就是, 說的每一件事情最好都要有證明背書, 而且證明的文件一定要有簽名跟蓋章!

好, 我還活著, 並且在努力讓自己好好的活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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